抚法〔2019〕第5号
全院各部门:
现将《抚松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执行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抄报:院领导
抄送:全院各部门
主题词:司法改革 工作要点 分工方案
抚松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32份)
抚松县人民法院
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和省高院、白山市中院对司法改革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2019年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院各项改革任务,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的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白山市委、抚松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围绕白山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强化“九个坚持”,做到“九个确保”,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一个目标”,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奋力开创抚松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内容
(一)以构建审判权运行监管机制为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完善审判权运行体系,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和规范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放权与监督有机统一。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明确司法人员岗位职责。全面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出台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机制的意见和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细化落实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督制度。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二)以落实职业保障待遇特别是职级待遇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和培养。完善司法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举措。强化司法履职保障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
(三)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为重点更好落实司法为民。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全面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深入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四)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进审判执行领域改革。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推进民事、行政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完善立、审、执相衔接机制。
(五)积极做好上级法院推行的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各项工作。完成抚松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六)以加强四大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深化裁判文书公开。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深化庭审公开。深化执行信息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以学习贯彻 “五五改革纲要”、白山市中院“九九一一”工作总思路和我院工作重点为契机,进一步统筹改革任务,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调研论证,强化分类指导,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改革战斗堡垒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对全局性改革做好“深加工”,对配套改革做好“精装修”。把司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要确定分管院领导,牵头责任部门和工作联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月报动态、季度检查、半年总结,确保无任务盲区、无责任盲区、无落实盲区,确保各项司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限、挂账督办、确保改革措施及配套政策精准落地。要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和分析司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指导的精准性,及时向上级法院反馈在改革中遇到的难题,探索解决方法。要狠抓督察问效,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看实效、见真章,紧盯不放、动态跟踪,对不担当作为、履职不力的领导干部要进行约谈问责,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
(三)加强政策解读。要加强司法改革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思想指引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要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要及时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及时上报改革信息。要通过改革激发广大干警工作积极性,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于贯彻落实《抚松县人民法院司法
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的
分工方案
根据《抚松县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现将有关任务分工如下:
一、以构建审判权运行监管机制为重点推进司法责任制
1.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根据案件数量、案件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因素,适应独任制、合议制的不同需要,统筹考虑繁简分流和审判专业化分工,因地制宜地灵活组建审判团队。审判团队中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双向选择与组织调配相结合,完善团队内部分工,强化审判团队作为办案单元和自我管理单元的功能,切实增强团队合力。
统筹内设机构改革与审判团队建设,实行“院—综合审判庭”或者“院—审判团队”管理模式。
责任部门:审管办、干部科
2.明确司法人员岗位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实际情况,细化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并嵌入办案平台。
责任部门:审管办
3.全面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将院长、庭长办案情况纳入每月审判态势分析中,按照白山中院确定的院长、庭长办案数量,建立院长、庭长办案情况考核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实名通报和绩效考核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法官无正当理由不办案或者办案达不到要求的,要退出员额。
责任部门:审管办
4.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审判委员会制度。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完善召集机制和运行模式,切实发挥为合议庭和独任法官提供咨询参考、统一裁判尺度的重要作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会前准备程序和议事规则,完善配套考核机制,提升专业法官会议质量。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工作衔接机制。合议庭不采纳专业法官会议一致意见或者多数意见的,应当在办案系统中标注并说明理由,并提请庭长、院长予以监督,庭长、院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应当按程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责任部门:审管办
5.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在完善类案参考、裁判指引等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报告机制。按照全省法院建立的统一裁判尺度智能系统,形成统一裁判规则指引,确保类案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
责任部门:研究室、各审判执行团队
6.健全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支持网上办案、全程留痕、智能管理,智能预警监测审判过程和结果偏离态势,推动审判监督管理由盯人盯案、层层审批向全院、全员、全过程的实时动态监管转变,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
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7.细化落实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细化具化院长、庭长协调督促指导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院长、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职责一般包括:配置审判资源;部署综合工作;审批程序性事项;监管审判质效;监督“四类案件”;进行业务指导;作出综合评价;检查监督纪律作风。院长、庭长应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而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应当追究监督管理责任。
责任部门:审管办
8.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督制度。细化“四类案件”监管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立案部门负责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等案件进行初步识别;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属于“四类案件”范围的,应当主动向庭长、分管副院长报告;审判长认为案件属于“四类案件”范围的,应当提醒承办法官将案件主动纳入监督管理;审判管理机构、监察部门等经审查发现案件属于“四类案件”范围的,应当及时报告院长。
责任部门:审管办、立案、各审判执行部门
9.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坚持案件常规随机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重点评查发回重审案件、改判案件。建立案件双向评查监督制约机制。质量评查范围应当覆盖所有法官,全面提升法官责任意识。从事后评查入手,综合运用网上评查、卷宗评查、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双向评查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强化评查结果运用,同时要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倒逼法官司法能力提升。重点从案件评查中发现违法审判线索,并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调查。严格区分审判质量瑕疵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确保法官依法裁判不受追究、违法裁判必问责任。
责任部门:审管办、监察室
10.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官涉嫌违反审判职责行为要认真调查,对照法官惩戒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审查认定法官是否违反审判职责、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提出的审查意见,作出惩戒决定。法官违反审判职责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法处理。法官违反审判职责以外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由有关本门调查,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具体的违法审判追究制度,我院待省高院出台具体工作办法后,结合本院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制定并细化。
责任部门:监察室
11.完善司法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应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公正裁判水平。内部应当充分发挥审务督察等功能作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与审判业务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全面梳理办案流程、审限管理等关键节点,分析研判每个节点可能存在的办案风险,加强审判执行活动风险监控智能预警,促进司法廉政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责任部门:监察室、干部科、审管办、各审判执行部门
二、以落实职业保障待遇特别是职级待遇为重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12.统筹推进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合理配置。
严格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实行。
责任部门:干部科
13. 完善法官员额退出机制。院党组应当针对审判绩效不达标、辞职、辞退、被开除、违纪违法、任职回避、调出、转任、退休、个人申请退出等不同情形,规范呈报员额退出程序。
责任部门:院党组、干部科、监察室
14.加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和培养。认真落实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在研究以往数据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院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招录技巧,争取充分利用每次招录机会,招满人并留住人,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及时补充聘用制书记员,完善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稳定辅助人员队伍
责任部门:干部科
15.完善司法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坚持客观量化和主观评价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充分考虑部门之间的差异,注重采用权重测算等科学计算方法,合理设置权重比例。也可以探索简便易行的案件工作量折算办法。将法官作为合议庭其他成员时的工作量、办理涉诉信访工作量、参加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工作量、案件评查工作量等纳入业绩考核。对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业绩考核,应当考虑综合调研、审判指导等工作任务量,避免简单以办案数量作为考核业绩。对审判辅助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当以岗位职责和承担工作为基本依据,注重与所在团队绩效相结合,听取法官和所在团队的意见。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不与法官职务等级以及审判辅助人员职务挂钩,主要依据责任轻重、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和办案难度等因素,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责任部门:考核办、各成员单位
16.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举措。继续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法官等级比例设置办法和法官等级晋升办法,推动形成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的常态化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明确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制度。
责任部门:干部科
17.强化司法履职保障机制。法官转任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或者交流到其他党政机关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职务层次。进一步健全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加大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名誉权保护,切实保障和维护审判、执行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责任部门:干部科、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
18.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各项规定内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责任部门:干部科、研究室
三、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为重点更好落实司法为民
19.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完善立案工作机制,构建形成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便民立案工作格局。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完善案件分配机制。
责任部门:立案庭、办公室
20.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前移工作关口,针对矛盾源头,实现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建立统一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司法确认模式,促进调解成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加强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
责任部门:立案庭、各审判执行部门
21.全面推行“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积极开展“分调裁”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分流,推动实现大量矛盾纠纷通过前端防控体系消化在萌芽状态,多数纠纷通过社会力量以非诉讼程序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广泛运用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责任部门:立案庭、各审判执行部门
22.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完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机制。全面建立简案快审、轻罪快判工作机制。推广应用要素化审判和令状式裁判文书。探索完善送达新模式,推动扩大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的范围,推广应用集约化、社会化送达工作机制。
责任部门:立案审判团队、各审判执行部门、研究室
23.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乡域治理机制,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调整人民法庭布局,对功能闲置、却无保留必要的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并说明情况,寻求最合理的解决办法,稳妥推动城区人民法庭向专业化审判方向发展。
责任部门:研究室、办公室、干部科、审管办
24.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
责任部门:长白山景区法庭、抚松法庭、露水河法庭、泉阳法庭、研究室
25.深入推进“道交一体化”改革。
责任部门:抚松法庭
26.健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围绕“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目标,健全完善司法救助机构,更好发挥司法救助作用。
责任部门:信访办公室
四、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推进审判执行领域改革
27.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
责任部门:刑事庭
28.推进民事、行政审判庭审实质化改革。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民事庭、行政庭
29.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责任部门:民二庭、研究室
30.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等领域审判、执行流程标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将立案、分案、送达、庭审、合议、宣判、执行到结案、归档的每个节点均纳入审判监督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审限管理,将监督事项嵌入办案平台,实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违规操作自动拦截、办案风险实时提示。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部门、审管办
31.深入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制、审慎、善意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主体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企业司法需求,开辟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公正高效审理好涉企诉讼案件,有效减少企业司法成本。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组织开展“送法进企”和法律培训工作,及时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预防法律纠纷。
责任部门:民二庭、研究室
32.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为环境资源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推进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归口审理的审判模式改革。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调研和宣传力度。
责任部门:行政庭、刑事庭、民事庭、研究室
33.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审判辅助事务可以实行集约化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专门实施文书送达、财产保全、执行查控、文书上网、网络公告等事务的工作团队,提升工作效能。充分运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探索将通知送达、材料扫描、卷宗归档等辅助事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将协助保全、执行送达等辅助事务委托给相关机构,提高办案效率。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行局、审管办
34.深化执行体制改革。
责任部门:执行局
五、以开展省高院机构改革带动本院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35.推动法院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理顺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建设的关系,明确综合业务机构职能定位。
责任部门:干部科
六、以加强四大平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36.深化裁判文书公开。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审判部门、办公室
37.深化审判流程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审判部门、办公室
38.深化庭审公开。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审判部门、办公室
39.深化执行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执行局、办公室
注:以上任务,黑体字标注的为牵头责任部门。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19 22: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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