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结案的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分析情况如下:
一、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统计情况
抚松县人民法院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计做出可上网裁判1951件,其中,作出裁判当天上网的文书27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1.02%;作出裁判7日内上网的文书738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28.01%;作出裁判30日以内(含30日)上网的文书1186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45.39%;作出裁判90日以内(含90日)上网的文书590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22.39%;作出裁判180日以内(含180日)上网的文94篇,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3.57%。
表1:上网裁判文书公开时限统计表
公开时限 | 数量 | 占比 |
作出裁判当天上网 | 27 | 1.02% |
作出裁判1-7日上网 | 738 | 28.01% |
作出判决8-30日以内上网 | 1186 | 45.39% |
作出判决31-90日以内上网 | 590 | 22.39% |
作出判决91-180日以内上网 | 94 | 3.57% |
总数 | 2635 | 100% |
二、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21年上半年,抚松县人民法院在作出生效判决90天以内上网裁判文书达到了1951篇,占此期间上网总数的96.43%,基本达到了上网裁判文书及时性的要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0: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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