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白山地区在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独立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开展白山两级法院的对外委托案件的办理工作,基层法院不设司辅办,对外委托案件也没有下放至基层法院。白山中院司辅办共配备4人。
2020年1-10月份共受理对外委托案件284件,其中综合类评估、鉴定68件,已结36件,法医类鉴定216件,已结202件,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45件,已结45件。
二、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今年初,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司法厅吉司联发[2017]17号关于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我院立足自身职能定位,与白山市司法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建立信息资料交换制度。本院在对外委托工作及审判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出具虚假、错误鉴定意见、违规违纪行为等信息,及时向白山市司法局提供。白山市司法局应及时向我院提供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变更、注销、奖惩等有关信息。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对司法鉴定委托和质证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指导。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本院司辅办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白山市司法局开展沟通协调工作,为共同推动司法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审判活动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规范对外委托工作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最高院、省法院相关规定,严把立案审查关,确保不出现:手续不完备、检材不足、司法程序不到位、委托内容不详、以及不会委托和乱委托的问题。二是有效发挥司法鉴定机构审查委员会的作用,加大了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查力度,切实提高了鉴定队伍的质量。三是对中止和终结案件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委托法院和当事人工作,以防止因检材不足,造成鉴定结论不予以采纳和多头鉴定、重复鉴定,从源头上终结当事人上访。四是全面实行网上办案,除执行案件因办案系统无法对接和部分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因刑事案件报结后无法进行网上提交司法辅助申请外,其他各种诉讼案件均已实现了司辅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五是对外委托事项不在省法院电子信息平台范围内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交由本院审查后,再进行随机选择对外委托机构。除此以外,均严格在吉林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上选取对外委托机构。六是及时完成对本地(辖)区专业机构的申报和变更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工作。同时,按照最高院和省法院要求,已通知本地(辖)区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信息平台”上报机构信息,并对上报的专业机构进行了初审。截止10月末,共完成了对6条上报机构信息的初审工作。七是自11月起,准备利用两个月的时间,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本年度对外委托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结案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8 1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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