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十七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21)号
抚松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1月22日在抚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抚松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松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政协委员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县法院工作奋发有为、扎实推进的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坚持能动司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积极投身“平安抚松”建设,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年来,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703件,审(执)结12944件,综合结案率为94.46%,其中仅2011年前10个月收案3352件,预计全年收案4000件。
---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在刑事审判中,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发挥打击和惩处犯罪的职能作用,依法惩处杀人、抢劫、贩毒、爆炸等“八类”危害社会安全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764件,审结731件,结案率为95.68 %。对754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57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97人,同时对危害社会不大的354人判处非监禁刑。
---坚持调判结合,注重矛盾化解,优化和谐发展环境。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结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结合,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坚持化解社会矛盾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事审判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630件,审结8280件,结案率为95.94%,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5548件,调撤率为67%,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较大的贡献。
---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坚持维护与监督并重,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30件,审结313件,结案率为94.85%,同时,依法审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73件,执结634件,执结率为94.21%。为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抚松新城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认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坚持创新执行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落实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新机制,实行执行案件合议制、听证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促进了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结合执行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了执行会战、执行攻坚战、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请上级法院执行等活动,加大执行力度。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979件,执结3620件,执结率为90.98%,收案标的额为4.04亿元,结案标的额为3.9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52.13%。在执行过程中,加大了调解力度,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2591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71.57%,较好地树立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
二、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五年来,全面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发挥立案“窗口”作用。在立案信访环节设立法官导诉窗口,采取发放举证须知、实行风险提示、告知审理程序等方式,指导群众诉讼;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五项诉讼服务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另外,五年来办理诉前保全案件577件,诉讼保全案件301件,有利地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努力做好多元化调解工作。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行“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推进了大调解工作体系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建立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衔接平台,实现诉调的“无缝对接”;推进了诉前和立案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就地就近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把涉法矛盾解决在诉前。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切实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五年来,共为195起经济确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3.7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32名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82万元。
---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和维护信访秩序并重,对信访案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方便当事人来访。五年来,共处理人民来信来访340余件,办结涉诉信访案件177件。
三、努力增强创新意识,法院改革进一步深化
五年来,通过开展“审判管理年”、“审判监督年”、“司法公开促进年”等专项活动,狠抓案件质量,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监督评估体系,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
---审判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增强了宏观指导职能;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五年来22名人民陪审员全部经过专业培训后履职。
---审判方式改革方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实行排期开庭,强化了庭审功能;积极推进执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合议制度,增强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公开性。
---审判管理改革方面。一是完善审判管理机构。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审判流程管理、案卷质量评查和审判效果通报等工作,对审判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管理与监控;二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健全审判绩效评估体系;三是强化案件质量“月通报”制度。按月通报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奖惩措施相结合。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公正廉洁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五年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后有77个集体、180人次受到县级以上单位的表彰。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培养广大干警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突出“学习型机关”、“专家型法官”建设,制定并落实干警培训计划,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五年来,出资40余万元,先后派100多人次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培养法官后备力量;对5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每人奖励3000元;抓好学历教育,加大法官岗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7%。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审判监督年”、“司法公开促进年”、“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召开不同层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通过制定干警守则,编印廉政手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廉政档案,实行警示谈话等措施,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 和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五年来,没有出现干警因审判、执行工作原因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
五、坚持真抓实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
---加强装备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投资300余万元先后完成泉阳、露水河、长白山景区、万良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建设;完成全省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建设;投资23万元建成全市一流的科技法庭;在全省基层法院第一个开通了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在全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开通了内部网站,实现远程立案及电子签章系统的应用,完成了通信程控交换机改造工作,实现了工作的网络化管理,我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省基层法院前列;投资133万元购置信息化设备130余台;投资600余万元更新车辆、电脑、打印机等办案装备。
---延伸司法职能,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帮扶工作,连续五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域外资金1.5亿元。在“全民创业”活动中,为兴隆乡东关道村争取18万元资金,解决了50多户村民食用菌栽培资金短缺难题;为兴隆乡国兴村投入5000多元修复水毁村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先后为新屯子镇南岗村协调100余万元资金,帮助该村修路、打井、巷道绿化和村部建设,引导村民种植经济作物增收140余万元;“三帮扶”活动中为仙人桥镇庙岭村投入3万元资金用于修缮村路;筹措1.7万元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
六、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工作水平
---及时报告工作情况。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对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的视察调研。五年来,向人大报告工作5次,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各阶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12次,报告法院在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廉洁司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加以改进。
---认真落实监督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对法院年度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明确专人限期办理,及时报告办理结果。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五年来,处理来信4件,接待来访10余人次。
---切实抓好联络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强化联络工作责任。邀请人大代表35 人次旁听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法院集中执行25次,参与巡回审判和现场调解68次。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既是广大干警敬业奉献、忘我工作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帮助,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法院全体法官和广大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需要加强,审判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对社会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特点的把握还需要深化;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审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综合治理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经费、装备、干警待遇等方面还存在困难,法院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立足加强自身建设,争取各方支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围绕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今后五年全县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县法院今后的工作思路是:以“抓党建、强队伍、促服务”为工作思路,以“班子有锐气,队伍有士气,单位有正气”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多措并举,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机制;坚持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在工作中,只要是县委、政府关注的,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民群众期盼的,宪法和法律许可的,法院都要旗帜鲜明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围绕以上工作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
---进一步抓好班子和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学习方法、创新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机制,切实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体作用,带动全院干警政治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千方百计为法官干警创造学习机会,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增强审判干部化解社会矛盾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着手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有所为有所不为;二是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将 “五个严禁”和“八个严禁”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法院队伍整体形象有质的变化。
二、以促进和谐为重点,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上有新作为
---抓好刑事审判,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抚松”建设。
---强化民商事审判,化解矛盾纠纷。一要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劳资争议、信用借贷、买卖合同等热点案件,构建平安、稳定、和谐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二要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林地承包等纠纷案件,稳定农业生产发展;三要妥善处理好招商引资、城市建设中的相关案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依法调节行政关系,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理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敏感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一要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制裁逃债行为,维护社会诚信;二是注重执行和解,将执行和解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减少执行中再次出现的社会矛盾;三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特别是涉及农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穷尽执行措施。
三、以完善机制为重点,强化发展服务意识,在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思路
---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要在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工作中全面化解矛盾;二是要从立案到结案的各个环节全程化解矛盾;三是办案人、部门责任人、院领导全员参与化解矛盾。
---进一步深化完善诉讼与非诉调解多元化解机制。一是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机制;二是加大对基层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三是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
---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完善便民措施。一是注重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包案,深入基层,解决复杂的信访案件;二是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做到“制度健全、服务到位”;三是实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执行备案制度、司法救助制度,降低诉讼风险,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以落实监督为重点,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上有新举措
---增强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自觉性。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要求,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审理好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案件,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法治建设有所作为。
---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制度。对重要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结合起来,把执行县委决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结合起来。
---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监督就是支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大工作部署和热点、难点问题,使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情况,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十二五”规划全面落实的五年,是我县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开启建设长白山区域重要发展中心关键的五年。县法院将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振奋精神、履职尽责,为抚松的大发展、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14 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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