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十七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21)号
抚松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0日在抚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抚松县人民法院院长李 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抚松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二〇一四年工作回顾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截止11月30日,受理案件3543件,同比上升7.23%,其中,诉讼案件收案2160件,结案1780件,结案率82.4%;执行案件收案1383件,结案715件,结案率51.7%,平均审理天数为44天,解决争议金额为3.7亿元。
一、依法履职尽责,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狠抓刑事审判不放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9件,审结107件,结案率为72%。不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对各类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对115名刑事被告人判处实体刑,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对抢劫、强奸犯罪人朱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对合同诈骗犯罪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与此同时,注重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判处非监禁刑60人,占已决罪犯的37.14%,减少了社会对抗。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审理了贪污、受贿、渎职犯罪案件9件,判处17人,其中,社会高度关注的长春一汽大众公司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一审已作出判决,震慑腐败分子的同时,更加坚定了我们党和人民反腐败的决心。继续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兼顾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76%,被害人得到了合理赔偿,减轻了受害人的生活负担,缓解了社会压力。
将民事审判放在突出位置,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1995件,审结1660件,结案率83%。其中,受理婚姻家庭、财产纠纷377件,审结332件;受理合同纠纷1085件,审结860件;受理权属争议及其他民事纠纷435件,审结327件。工作中,坚持巡回办案、简化程序、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调解结案率为29%,撤诉率为23%(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763件,调撤率为51.4%),息诉服判率为80%,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创新诉讼指导方式,归类协调处理矛盾纠纷,实现当事人权益保护与案件质效双赢,如“新泰合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仅审理了1件案件,就将该小区30余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全部化解。
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件,审结13件,结案率为81.2%,无发回、改判及检察院抗诉案件;对重大、有影响的行政案件注重适用听证审查制度,在全部受理的48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中,适用听证制度审查的42件,占案件总数的88%,保证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质量;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举办法律法规讲座及培训班2期;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优势,协调案件248件,其中案中协调181件,占结案总数的73%,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房屋征收“裁执分离”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为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的“执行难”问题,穷尽财产查控手段,联动强制执行,保障权利人权益实现,维护裁判权威。继续深入开展实施执行工作分段集约执行流程管理和执行廉政监督卡工作机制,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整合执行力量,通过“百日会战”和“秋季会战”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383件,执结715件,执结率为51.7 %,执行到位标的额为3,548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应得利益。
二、提升司法公信,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创新“阳光司法”举措,开通了法院官方微博及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万名干部进万家活动等载体,认真听取各界群众建议意见,回应社会关切;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企业负责人、服务对象观察庭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电化视频、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有效宣传平台,不断加大对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让人群众全面了解法院工作;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及时整改提高,全年共开展庭审评查15次,裁判文书评查218件,对22件案卷提出整改意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033份,居全市法院首位。
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立案、导诉、诉调对接、信访等工作机制,以滕退超标办公用房为契机,对立案庭、信访接待室改造升级170平方米,方便群众诉讼,95%的案件实现当日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全年接待群众来访430人次,群众来信来访接待率达100%,排查涉诉信访案件39件,已化解18件,其中进京访6件,与去年同比下降33%;开展假日庭审、夜间庭审等巡回便捷审判100余次,解决了以孙晋杰带有上访性质的的涉军交通肇事死亡赔偿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落实司法救助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经济确实困难”条件的320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99.5万余元,解决了困难群众的诉讼负担;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限期办结、司法救助和责任倒查,对10起案件的1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43.8万元,维护大局稳定。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公正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党员内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累计9次,制定4个方面16条整改措施,增进了班子的团结,提高了班子的战斗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简会议6次,节约会议支出2.7万元;对审判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司法辅助人才实行分类管理,全年共组织法官干警到上级法院深造培训累计41人次,组织开展书记员培训、庭审速录活动5次,有效提升法官及辅助人员的业务能力。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以“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对全院各部门庭审作风、纪律作风以明察暗访的形式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10次,对新进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0人次,对办案法官诫勉提醒谈话5人次,切实筑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让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举报信件6件;发挥干警专长,鼓励创作,有12件书画、摄影、诗歌作品被选送参加全省法院系统喜迎建党93周年、建国65周年比赛获奖,有2名同志获得省市法院举办的“法官中国梦”演讲大赛获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卓有成效。
不断创新司法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法律“六进”要求,全年开展法律进学校、军营、社区普法8次;突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题为“抚松法院民一庭法官的天”先进典型在全国法院微博平台播出,得到省高院政治部领导的认可;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衔接沟通工作,先后在国家省市报刊、网络媒体发表新闻稿件1022篇,司法公信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组织专人密切关注网络司法舆情,遇到不良舆情第一时间报告、处理,舆情稳控率达到100%。
五、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基础建设
联系群众开展帮扶。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切实把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服务群众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联系包保的漫江镇锦江新村困难户李允勤、贺可芬2户,提供7000元现金,缓解了看病就医困难;协调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开“绿灯”,及时向漫江镇锦江村部分农户发放支农贷款20万元,保证了春耕;协调有关部门向锦江老村14户旅游合作社成员提供10吨水泥,用于维修房屋、铺设农家院落及道路,助推长白山木屋文化发展;从办公经费中挤出1.5万元,帮助锦江新村改造自来水管道200米;依法帮助四川等地农民工执行拖欠工资36.8万元,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通过实实在在的帮扶活动,广大群众普遍感到,法院的干部服务意识越来越强了,为百姓服务的举措越来越多了。
接受监督促进公正。设专人负责人大代表联系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接受批评,改进工作。今年,共向183名人大代表214名政协委员发放联系卡;党组成员深入基层走访人大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邀请8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工作中2次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执行全过程。
打牢基础保障安全。进一步抓好后勤保障,更新了计算机房及其设备,投资建立审委会会议系统、看守所远程提讯设备及立案大厅电子屏幕,实现办案科技化、系统化;对办案车辆、办公设施进行整顿管理,降低费用,做到勤俭节约;认真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办公楼顶模型钢骨架进行更新加固,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少数干警素质不高,能力不强,需要加强能力建设;有的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缺乏群众工作能力;也有少数法官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0一五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抚松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进一步优化审判执行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完成好人民法院肩负的历史使命。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县域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担当维护全县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责任,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交易安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促进市场法治建设,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强化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完善强制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措施,加强与相关部门查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案件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
(三)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审判机制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改革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健全奖惩制度,落实案件评查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办案人员的质效意识。加强日常督促,健全法官培训工作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积极启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增强司法透明度。不断优化立案、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水平,深入探索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
(四)提高队伍素质,确保队伍廉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凝聚力。旗帜鲜明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法院队伍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把抚松建设成为国际化生态旅游名城而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12-14 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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