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十八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21)
抚松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抚松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抚松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罗兴国
各位代表:
我代表抚松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抚松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应对繁重的办案任务,为服务抚松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平安抚松、法治抚松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县法院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各类案件5504件,结案4567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3397件,审结3182件;受理执行案件2107件,执结1385件;全院共有员额法官29名,人均受案189.8件,人均结案157.5件。
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7件,审结325件,判处罪犯35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财产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放火、盗窃等犯罪256件269人,依法严惩暴力性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21件25人,继续保持对涉枪、涉毒、破坏生态资源犯罪高压态势,审结31件38人。妥善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1件17人,有力震慑腐败分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免予刑事处罚25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力度,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5件,审结30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撤诉20件,直接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300万元。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化解矛盾、服务发展。注重协调化解和裁判示范,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大力开展诉前和诉讼调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受理民事案件2851件,结案2679件,调解643件,撤诉842件,调撤率为55.43%。倡导社会公序良俗,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49件;坚持契约自由与无效合同审查干预,审结各类买卖、借贷等合同案件1409件;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权属、侵权类纠纷242件,切实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利。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执法环境优化。深化行政争议综合协调化解机制,加大诉前、诉中协调力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5件,审结95件,有8件诉讼案件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撤诉案件24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50件,结案45件,准予执行28件。落实环境资源保护,在全市法院首例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在公开网络上直播庭审过程,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公益诉讼案件的追查落实、行政公益诉讼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题,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受理执行案件2107件,结案1385件,执行到位标的5448.7万元。为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春雷行动”、“带案下乡”执行和“清理不良信用贷款专项执行”、“执行攻坚行动”、“规范执行行为专项行动”以及“千名法官团队化作战集中攻坚万起执行案件专项行动”等。强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建设,依法将541人、18个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抚松发布”平台和法院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公布,限制高消费226人,司法拘留48人次,罚款1件;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件。
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审判者负责”要求,制定司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院、庭长对案件的审批审核,实行主审法官和合议庭负责制。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实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院领导、庭长平均结案数分别达到员额法官平均结案数的31.56%和76.32%。进一步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监督制约和办案指导,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为法官和合议庭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转变审判委员会职能,注重于监督、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采信及结果争议比较大的,通过庭长、分管领导或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提供意见、建议以供参考并记录在案。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诉讼证据指导,针对我县公安机关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召开检察院、交警参加座谈会,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诉讼证据收集、审查进行交流指导,召开庭前会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和事实确认,从源头上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
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提供人文关怀。结合便民需要,我院在民一庭和四个基层法庭指定专人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等家事审判案件,并在院机关完成圆桌法庭调、审模式,建成与之配套的审判设施,积极为当事人创造一个以轻松温馨、家庭责任、亲情维系、宽容理解为内涵,以“和”为贵为主旋律,体现“家庭化”特点的审判环境。对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确定感情冷静期,实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申领离婚证明制度。
三、能动履职,切实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切实改进诉讼服务,落实便民利民举措。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条件、举证须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费用缴纳标准、司法救助条件等内容公布上墙,使当事人心中有数,加强对当事人诉讼指导,绝大部分案件实现当场立案。在诉讼服务大厅安装了电子屏幕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一体机,方便当事人查询诉讼信息。推行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措施,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审慎审查司法救助案件,为困难申请执行人申领司法救助15.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84.32万元,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不断深化司法公开,推进“智慧法院”进程。建设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审判事务、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打造“阳光法院”、“智慧法院”,在完成院机关和人民法庭11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建设基础上,增设三条直播网线,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网络直播,推进网上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建立全流程节点管理和审判辅助、网上留痕的审判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
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立案环节案件繁简甄别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3.10%;推进小额诉讼案件一审终审,实现速立速裁,审结小额诉讼案件603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确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类型,依托诉调对接中心,加强引导诉前调解和立案后的委托调解。强化“诉访分离”根据群众来访诉求,确定疏导导向,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9件。信访排查67件,通过解释疏导、听证座谈化解32件。
服务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立足服务“三抓”,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成立服务“三抓”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实际的工作方案,及时推进“涉软积案”的清理,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司法咨询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按照抚松县创建工作需要,服务旅游经济发展,设置了旅游巡回法庭,明确受案范围和任务,与长白山景区法庭合署办公;坚持依法办案与兼顾各方利益相结合,稳妥处理项目落位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办理了夏某、辛某占用广泽集团建设项目用地种植人参的排除妨害案件,法院执行局积极与物价、人参产业协会等部门,权衡广泽工程建设时间的紧迫性与被执行人利益损失最小化,多次与双方耐心沟通、释法析理,确定有利时间点,在公安、消防、卫生和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动下得以平稳执行。
推进精准扶贫。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明确院领导帮扶责任,进村入户宣传惠民政策,把诊致贫原因,帮助研判脱贫对策及办法,引导致富途径,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利用重大节日慰问贫困户,提供慰问金1.7万余元,为村集体经济和党建工作累计提供资金3万元。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党建工作。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机制,成立党建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党建职能部门、党支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具体任务,实现审判+党建同抓同管同促进: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院领导带头讲党课、带队宣讲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四讲四有”标准主动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确定整改期限;强化“四个意识”,抵制司法领域意识形态不良影响;开展“主题党日”和党群“心连心”活动,在立案大厅设立“党员服务示范区”,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组织在职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到社区、帮扶村参加义务保洁、法律咨询服务,密切党群关系。
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8期69人次。大力加强审判专业理论和实务研究,组织法官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论文、案例评选活动,撰写专业论文5篇、推送案例20余篇,努力在全院营造热爱审判事业、钻研审判业务的浓厚氛围。树立先进典型工作,为表彰长期在各个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干警,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12名在法院工作满28年的同志,授予天平荣誉奖章,有1名执行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人。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住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职责;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纪律和作风整顿,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干警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开展审务督察,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日常性监督;建立谈话提醒制度,院、庭长不定期约谈部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对存在的问题依规依法处理,确保法院队伍的廉洁性。
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情导向。认真加强舆情监测、网络阅评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执行攻坚等宣传报道累计4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制作宣传法院工作内容的专题片1部。围绕法院重点工作在国家、省、市、县相关新闻媒体发表稿件累计360篇(条),让群众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视察工作和参与座谈活动30余人次。对县人大批转信访案件以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理案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干警长期加班,常年超负荷工作,压力与动力难以平衡;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违纪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法官及辅助人员在做群众工作能力上、办案经验上尚有不足,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裁判说理的能力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集思广益解决执行难的办法不多,群众还有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司法公信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等情况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县人民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着力防控风险,补齐短板,破解难题,服务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增强大局观念,服务县域发展。坚持依法办案与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相结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强化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切实增强服务举措。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二五十百千”工程、绿色转型发展需求,突出抓好执法办案,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环境。积极参与平安抚松、法治抚松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经济新常态下各类民事案件,及时化解纠纷。积极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完善行政纠纷化解新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力度,加大执行联动,继续采取各种措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做好执行工作评估,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关系,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二)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诉讼引导和便民服务环境,加强司法救助、救济,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进家事审判有效开展,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推进轻刑快审,依法高效审理简易案件。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构建纠纷处理数据的实时互联互通,一键快速理赔等一体化处理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社会治理大联动。继续规范司法公开各环节工作,深化司法多元、动态公开,把“法院开放日”常态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矛盾,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落实审判责任制为重点,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新型审判团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权责统一”。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守住冤假错案的底线。推进繁简分流工作,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放权与管理的关系,实行裁执分离,把办案质效提升作为衡量司改成效的标准。完善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促进工作评估机制更加科学合理。
(四)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以党建工作为龙头,加强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整体水平。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规范司法行为,依法支持保护司法人员正当行使审判、执行权,不断塑造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司法保障,推进信息化建设系列工程,增强智慧法院对司法公开的支撑作用,推动办公自动化、档案数字化和科技法庭建设,抓好网络信息技术培训。坚持“两便、三个面向原则”,积极推进抚松人民法庭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程同步完成,及早投入使用,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为便利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诉讼环境。
各位代表,面对发展的新起点、改革的新课题、人民的新期待,人民法院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推动法治抚松建设,服务抚松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实现既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轻刑快审: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简称,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性质不太严重、事实比较清楚的刑事案件,以繁简分流、难易分流、分类办理为原则,在保证案件审理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一种方式方法,比现有刑事审判简易程序更加快捷高效。
家事审判:是指专门审理涉及婚姻家庭领域中各类纠纷的审判活动。
繁简分流:是指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严格规范审理复杂案件,规范完善不同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
“两便、三个面向原则:”两便原则是指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三个面向原则是指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是指公安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相关主体的理赔计算、调解组织的调解、鉴定机构的在线鉴定、法院的在线诉讼、保险行业的在线一键理赔,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处理。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网络庭审直播:指的是人民法院获得上级法院和中国法院网的审核批准后,将庭审过程等内容通过官方网站视频直播形式向公众直播。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26 15: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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