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抚松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领导、县政府的支持、县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执职能,积极推进法院各项重点工作,为实现抚松法院高质量发展及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0年,抚松法院案件质量稳中有进,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态势平稳。共受理案件4366件,审(执)结案件4051件,结案率为92.79%。
刑事审判注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受理案件184件,结案155件,结案率为84.24%。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9件、简易程序审理40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理132件,做到了合理配置刑事审判资源。共审理2件公益诉讼案件,在惩罚被告人的同时,责令被告人自主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预防、控制、惩治起到重要作用。受理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10件,妥善审理滕某等5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及时向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汇报,使滕某涉恶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民事审判注重维护社会生活秩序。民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受理案件1983件,结案1764件,结案率为88.96%,调解结案569件,撤诉366件,调撤率为53.00%。审慎化解了一系列的带有集团诉讼性质的案件,为维护本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应对。与此同时做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在立案庭设立速裁团队,开展速裁案件的办理,提高了民事审判效率。
行政审判注重促进执法环境优化。行政审判注重实质化解决争议,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件,撤诉案件3件,判决7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结案率达75%;行政庭共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2件,其中撤回申请执行案件11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46件,结案率为91.94%。均无违法、超审限案件。
进一步巩固基本解绝执行难成果。受理执行案件共计2085件(其中,新收1942件,旧存143件),结案2028件,结案率为97.27%,受理执行异议类案件80件,结案78件,结案率为97.5%,受理保全类案件213件,结案200件,结案率为93.9%,恢复执行的案件579件,结案542件,结案率为93.61%。持续开展打击拒执行为,有6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而被拘留。共将70个被执行人、34个法人上传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限制高消费805人,促使“老赖”主动履行义务,有力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逐步规范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各类涉诉涉执信访案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及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经本院自查、国家信访局交办及白山中院交办,共计排查出信访案件48件,接待各类来信来访人员80余人次,已组织信访听证会2次,化解及剥离案件共计18件,尚有30件正在化解中。其中对国家信访局交办的11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化解5件,导入程序1件,剥离至政府稳控1件,正在化解4件;省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均正在化解中;白山中院交办的3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剥离至政府稳控1件,正在化解2件;本院自查的30件信访隐患案件,已化解4件,自行息访6件,20件正在化解中。
二、加强司法为民举措,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服务机制建设,提高诉讼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少等一分钟,少跑一次腿,少花一分钱,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作用,积极打造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5月份成立金融纠纷调解室,与人民调解室共同分流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加强诉源治理。6月底重新启用万良人民法庭,辖万良镇、兴参镇、新屯子镇,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万良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94件,结案76件,结案率为80.85%。
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5月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进一步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以确保人民利益为目标,共同围绕重大案件、重大改革、重大矛盾、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等五个领域开展合作,实施调解优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保证行政效率,实现公平正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立以来,成功为16名当事人解决了拖延近三年之久的拆迁赔偿款问题,达成群众诉求。
努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党组成员“一对一”扶贫包保责任制,基于贫困户老、弱、病、残等实际,全面认真推进“清零见底”工作,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向村集体项目、贫困户投入资金共计21余万元,为已故包保贫困户提供死亡慰问金5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效率有待提高、案件质效有待提升。主要表现在卷宗归档不及时,考核节点把握不准,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案件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及时;调解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案件质量效率有待提高。
二是部分干警司法能力有待加强。有的法官司法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作风建设抓的不够。个别同志工作不在状态,精气神不足,进取心不强,工作拈轻怕重。
四、2021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抚松县人民法院将认真贯彻县委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和改进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定政治方向,以党建为基础、聚焦服务大局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以此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推进“两个坚持”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目标一致、安排同步、形成合力。要认真学习和深刻认识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重大意义, 切实履行好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使命。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县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继续做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探索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继续推进刑事速裁,实行繁简分流;扩大认罪认罚适用范围;特别是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辖区内近年来多次涉诉的公司、企业、金融企业近来年贷款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走访调研,助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避免履行经济合同不当造成经营风险,帮助金融企业实现贷款最优化,尽最大可以避免发生信贷风险,降低不良贷款率;在2021年一季度,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有关民法典、公司法和公司法有关司法解释的法律讲座,为公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及必要的公司法、民法典等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从而使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能够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牢固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为企业经营管理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打好基础,从而助推企业能够得到健康发展,更好的服务社会。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高度关注涉民生类案件的审理;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其审理和裁判方式;依法稳妥审理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市场准入制度、行政协议等新型案件,发挥“白皮书”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涉府执行工作府院联动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向政府通报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进展情况,与政府责任部门强化协调联动和相互配合工作,共同推进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化解。
全面加强执行攻坚工作,保障胜诉权益兑现。认真解决“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和实际执行率低的问题,杜绝上访才想办法采取措施的现象。按省院要求,解决好终本案件,执行完毕案件不规范、执转破工作、纳失、限高录入等问题。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全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疏导化解各种矛盾。要严格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意见》及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吉林省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有关要求及信访事项办理标准》,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和全流程预防化解信访问题的意识,严格审判、执行程序规定,确保程序、实体公正,加强对涉诉信访所涉及的案件评查、审查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发生。坚持涉诉信访分流与化解并重,防止应付一时、久拖不决。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人民权益得到保护
认真研究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完善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登记立案制度,也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在立案登记工作中,对有影响的敏感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中院汇报。防止受理后无法审结、无法执行。依法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减轻涉诉困难群众负担,要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信息化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的深度融合。落实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提升电子卷宗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能力。做好人民法庭、巡回审判、诉讼网络便民功能整合,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08 10: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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