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在抚松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抚松县人民法院院长 罗兴国
各位代表:
我代表抚松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抚松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以公正司法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建设过硬队伍为根本保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忠诚履行审判执行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县法院全力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共受理各类案件26266件、结案25717件,法官年人均结案171.4件,同比分别上升41.07%、43.94%和34.3%。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抚松建设。受理刑事案件1218件,审结1201件,结案率98.60%,依法判处罪犯1250人,其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028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89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审结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案件87件;维护好老百姓的“舌尖安全”“道路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案件539件;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审结诈骗、盗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59件;保护绿水青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类案件30件;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贩毒、运毒、持毒等案件29件;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42件56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387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从宽判处并适用非监禁刑。
平等保护民事权利,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受理民事案件12165件,结案11900件,结案率97.82%,调解撤诉结案6692件,调撤率56.24%。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弘扬契约精神,审结各类借款、股权、担保、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物业纠纷等案件7079件,切实保护诚实守信一方合法权益。促进情感修复、亲情弥合,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案件1471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教育、医疗、交通、消费、劳动争议等案件1304件,既把案件判公,更把人心判暖。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支持依法行政、协调化解与司法监督并重,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1件,审结148件,结案率98.01%,行政机关败诉14件,败诉率9.27%。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680件,审结678件,结案率99.71%,其中协调结案149件,切实保障安居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平稳推进。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和法律风险的分析研判,认真开展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宏观指导和司法风险提示,助力依法行政。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608件,结案11348件,结案率97.76%,执行标的到位金额9.3亿元。为实现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执行措施,推进分段集约化执行方式,提高案件办结率,五年来开展各类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和“执行攻坚”共计30次。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查人找物”效率,与发改、公安、不动产、金融保险等17家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确保精准查人找物。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运用网络查控案件9462件,查询财产1.7万余次,冻结资金2.4亿元,实施网上拍卖财产174次,成交总额8390万元。加强“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建设,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提高发放效率。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执行关键节点监督管理,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多层次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限制高消费411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1322人、法人193个,严厉打击拒执违法行为,实施司法拘留230人次、罚款1012件;逐步由“注重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向“坚持惩戒失信与鼓励信用修复并重”转变,提升执行社会效益,鼓励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积极促进1876件案件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拳扫黑除恶,巩固斗争成果。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紧盯重点案件审理,以“六清”“打财断血”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快审快判快执,依法审结滕某等7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判处主犯滕某等被告人三至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打击九类犯罪案件56件147人,审结56件147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犯109人,判处罚金224.2万元,收缴犯罪所得赃款75.4万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制定长效机制,移交线索20条,发出监管方面司法建议3件,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践行新发展理念,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发挥审判职能,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营商环境。联合县政数局、工商联共同建立涉企诉讼法律维权案件办理反馈衔接机制;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服务,研判风险12次;启动涉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快速立案、优先送达,运用吉林电子法院、吉林微法院为企业快速立案281件,适用速裁和简易程序218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对涉诉民企慎用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办案活动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决战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找准精准脱贫着力点,五年来共筹措资金90余万元帮扶村集体和脱贫户发展五味子基地、树莓基地、建设冷库、药材种植等经济项目和修建桥涵、机耕路、危房改造等工程,为脱贫攻坚贡献法院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平安、法治进农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法治、德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深化府院联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依托1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为平台,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等7项工作机制为抓手的“1+7”工作格局,召开联席会议5次,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推动府院良性互动。积极参与沈白高铁等重点项目的事前研判,通过座谈会协调化解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房屋征收、行政补偿等案件26件,实质化解行政争议47件,化解涉府民事纠纷8件,组织全县60名行政执法人员观摩行政诉讼庭审。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4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件,助力提升社会矛盾协调化解效果和社会治理水平。
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多措并举保障诉权。疫情发生以来,县法院严格按照县委部署,坚持防疫与审判执行工作统筹兼顾,积极应对疫情给司法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统筹抓好法院内部防控和包联社区管控。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依托,引导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立案、查询,实现远程视频庭审、无接触执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在疫情期间正常行使。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足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围绕人民调解、金融调解、行政调解,设置7个调解中心(室),有效引导纠纷在诉前通过调解方式化解,调解成功4555件,诉前化解率达62.90%。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诉讼服务中心,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络送达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2019年成立速裁团队,按照“源头分流、全程提速、调解先行、调判结合”的速裁模式,办理速裁案件1252件,调解撤诉1025件,调撤率为81.87%。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累计受理跨域立案97件,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优化法庭布局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从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出发,进一步优化法庭布局。县法院迁址后,建成抚松人民法庭、重启万良人民法庭,加大投入推进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人民法庭职能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偏远乡镇设立6个巡回审判点,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12个“法官说法工作室”,推动构建纠纷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新时代“网格连心、组团服务”格局,有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
加强涉诉信访及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着重从狠抓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入手,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四个一批”活动,采取联动协作、说理听证、再审纠错、司法救助、信访终结等措施,五年来,共排查化解信访案件69件,在重要会事期间,实现“零非访”。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对符合“经济确实困难”条件的389起案件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14.1万元,司法救助10人46.3万元,加强权利救济,传递司法温暖。
发挥新型宣传优势提升普法服务质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县域发展实际和大众关注焦点,运用抖音短视频、“两微一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以及传统的法律讲堂、座谈会议、街头宣讲等多种形式,围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扫黑除恶、防疫、禁毒、校园暴力、非法集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六走进”宣讲活动33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制作专题宣传片2部、抖音短视频139条、简易动画8部,拍摄发布微电影《最好的彩礼》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在人民日报客户端、《人民法院报》《吉林日报》等重要媒体发表稿件2764篇,不断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坚持深化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将原有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10个,实行扁平化管理。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障诉权、公正裁判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坚持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结合,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与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四类案件”有效监管,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等机制的监督制约作用,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构建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分歧解决机制,确保“类案同判”。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执行指挥中心、智能办案辅助中心、智能合议室、互联网庭审室、远程信访接待室各1个及科技法庭14个,配置智慧庭审系统8套,形成“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的“智慧法院”基础格局,逐步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诉讼全流程网上运行。
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与执法办案融合为抓手,聚焦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三大领域”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法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多措并举提升队伍司法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专业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干警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能力。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及岗位培训123期700余人次,推选专业论文、调研报告、裁判文书115篇,在省市级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1篇,3篇获得省级二等、三等奖项。注重干部科学培养使用,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和“成长档案”,实行“未来法官阶梯计划”,为优化队伍结构创造空间;坚持践行党的宗旨,通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行动,全力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素质。五年来,有5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省级有关部门表彰。
持之以恒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大幅度提升。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纪律检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惩。扎实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以案三释”“作风建设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以整顿成效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司法廉洁公正高效。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见证执行和参加座谈活动46人次。对县人大批转信访案件、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回复办理结果;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审查、执行以及智慧法院建设等重要工作,针对审议意见,逐条研究整改、及时反馈;畅通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络,真心诚意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直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开展,也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改革契合的配套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司法能力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创新持续发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亮点不多,整体工作与先进法院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司法作风和纪律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2年及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2022年及今后五年,县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注重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为奋力打造高质量“两山”实践创新的抚松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法院政治建设,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法院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坚持服务大局,在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抚松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健全完善司法政策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司法应对。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满足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新司法需求。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权益。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切实解决执行难”上取得更大成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上展现新风貌。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年轻干部、审判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队伍建设始终,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的五年,我们勤勉尽责、砥砺奋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展望未来,我们信心满怀,奋发昂扬,抚松法院将在县委坚强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对党、对人民、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忠诚履职,担当有为,扎实工作,努力谱写法院工作新篇章,为奋力打造高质量“两山”实践创新的抚松样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2.分段集约化执行方式:是指照执行程序的先后顺序和执行行为的不同性质,将执行工作细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查封和财产处置、综合结案四个环节,同时设立不同的执行工作小组,各工作组人员各司其职互相协助,以执行工作各阶段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分工合作方式,集全体之力,实现所有案件的立体交叉执行。
3.“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是指银行在法院代管主账号下,为新立的每一个执行案件绑定唯一一个专属虚拟子账号,当事人主动付款或执行人员扣划、变现时,只要把款项打入相应的虚拟账号,即可实现款项、案号、当事人的实时对应,能有效解决案款不对应、执行款滞留等问题,提高了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效率。既方便当事人和法官查询、核实执行款到账情况和方便案款支付,也提高了执行款往来透明度,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4.“1+7”工作机制:是指围绕府院联动的协调化解机制,成立“一个中心”、完善“七项机制”,即在法院设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健全完善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开展旁听庭审评议、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共七项机制。
5.吉林微法院:是“吉林移动微法院”的简称,涵盖了吉林电子法院主要功能,首页包含我要立案、我的案件、诉讼交费、诉前调解、手机阅卷、计算工具、智能问答、法规查询、法院导航、跨域立案、地方特色、代理见证12项功能,通过简单高效、灵活便捷的操作,全面推进网上立案常态化、全覆盖,提高群众对诉讼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体验。
6.“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六个精准,是指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7.行政审判白皮书:是指人民法院针对特定时段(通常为上一年度)行政案件审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指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行政机关提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题报告。
8.两个“一站式”服务机制:即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指通过充分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借力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打通解纷职能部门的扁平化联系渠道,推动社会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构建各方社会力量组成的社会综合治理共同体。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是指以建设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为载体,完善集约化诉讼服务机制,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智慧法院下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提供有利于当事人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诉讼服务。
9.“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是指人民法庭既处在践行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创新承担着重要职责,“为满足偏远地区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化解矛盾纠纷和参与社会治理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同时既要“便于群众诉讼”,又要“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
10.四类案件:是指在法院院庭长的监督范围之内,办理的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1.区块链:区块链是一个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
12.“以案三释”:最高人民法院统筹部署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着力解决法院队伍建设突出问题、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1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其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也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7 10: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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