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和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的案件数据,审判管理办公室对2020年度1-6月份的审判执行相关工作情况汇总分析如下:
2020年1-6月份,与往年同期相比全院整体收案数和结案件数趋向减少,各项质效指标良好,按照省院要求,诉讼执行整体受理案件数呈下降趋势。
一、诉讼案件结案率、结收比(以下数据统计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020年1-6月份,全院共受理诉讼案件1459件,同比2019年1-6月份2065件下降29.35%,同比2018年1-6月份1831件下降20.32%。结收比91.40%,同比2019年1-6月份95.32%下降3.92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77.27%上升14.13个百分点,其中,审结1180件,结案率80.88%,同比2019年1-6月份76.90%上升3.98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72.58%上升8.29个百分点,详见图1。
刑事案件 2020年1-6月份共受理119件,其中,旧存29件,新收90件,未结39件,审结80件,其中,结收比88.89%,同比2019年1-6月份114.68%下降25.79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82.59%上升3.59个百分点;结案率为67.23%,同比2019年1-6月份71.84%下降4.61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76.32%下降9.09个百分点。详见图2。
民事案件 2020年1-6月份共受理1286件,其中,旧存139件,新收1147件,未结232件,审结1054件,其中,结收比91.89%,同比2019年1-6月份94.72%下降2.83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75.80%上升16.09个百分点,结案率为81.96%,同比2019年1-6月份76.73%上升5.23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71.34%上升10.62个百分点。详见图3。
行政案件 2020年1-6月份共受理38件,其中,旧存0件,新收38件,未结7件,审结31件,其中,结收比81.58%,同比2019年1-6月份87.56%下降5.99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80.49%上升1.09个百分点;结案率81.58%,同比2019年1-6月份80.48%上升1.10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80.49%上升1.09个百分点。详见图4。
二、诉讼案件审判质效情况
1.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67%,未达到指标94%。同比2019年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3.51%上升0.16个百分点。
2.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
2020年1-6月份,全院一审案件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1.60%,低于指标2%。同比2019年全院上诉被改判发回重审率20.75%下降19.15个百分点。
3.旧存案件占比同比下降
2020年1-6月份,全院诉讼旧存案件168件,占比为2.97%。截止到6月30日,旧存案件已结128件,还剩40件未结旧存案件,同比2019年全院诉讼旧存案件399件下降231件。
4.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全院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4.07%,超过指标80%。同比2019年全院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9.39%上升4.68个百分点。
5.全院各类案件调撤率同比下降
2020年1-6月份,我院调撤率为44.47%。同比2019年1-6月份52.20%下降7.88个百分点。
三、执行案件结案率、结收比
2020年1-6月份共受理执行案件1261件,其中,旧存143件,新收1118件,未结86件,审结1175件,结收比105.10%,同比2019年1-6月份91.79%上升13.31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48.16%上升56.93个百分点;结案率为93.18%,同比2019年1-6月份57.94%上升35.24个百分点,同比2018年1-6月份33.96%上升59.22个百分点。详见图5。
四、执行案件审判质效情况
1. 实际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实际执行到位率为55.39%,同比2019年实际执行到位率35.10%上升20.29个百分点。
2.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执行完毕率为36.22%,同比2019年执行完毕率18.60%上升17.62个百分点。
3.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0.91%,同比2019年法定期限内结案率79.54%上升11.37个百分点。
4.全口径结案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全口径结案率为90.72%,同比2019年全口径结案率57.94%上升32.78个百分点。
5.首执结案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首执结案率为90.75%,同比2019年首执结案率54.20%上升36.55个百分点。
6.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5.87%,同比2019年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1.87%上升4个百分点。
7.终结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终结率为28.01%,同比2019年终结率22.72%上升5.29个百分点。
8. 结案平均用时(天/件)同比下降
2020年1-6月份,结案平均用时为83.18天/件,同比2019年结案平均用时为88.98天/件下降5.8天/件。
9. 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为59.13%,同比2019年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率17.71%上升41.42个百分点。
10. 恢复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恢复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为34.50%,同比2019年恢复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18.45%上升16.05个百分点。
11.保全率同比上升
2020年1-6月份,保全率为95.71%,同比2019年保全率31.77%上升63.94个百分点。
五、审判执行运行态势综合分析
(一)诉讼案件 1-6月份结案率居全市第5位,结收比居全市第3位,结案率摆脱了长期垫底的态势。这表明,我院在突击结案,年初集中立案、有案不结、工作松懈等问题都得到了改善。
(二)执行工作效率有较大提升。全院执结率为93.18%,同比2019年1-6月份57.94%上升35.24个百分点,高于全院整体结案率(86.58%)6.6个百分点,高于诉讼案件结案率(80.88%)12.3个百分点。执行案件结收比105.10%,同比2019年1-6月份91.79%上升13.31个百分点;高于诉讼案件结收比(91.40%)13.70个百分点。这表明,全院在着力推进执行综合治理、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各审判、执行团队结案进展不够均衡。1-6月份,综合审判团队结案率为70.73%,立案审判团队结案率为92.97%,刑事审判团队结案率为67.52%,行政审判团队结案率为82.86%,长白山景区法庭结案率为90.77%,泉阳法庭结案率为81.84%,露水河法庭结案率为91.30%,民事审判团队结案率为75.71%,抚松镇法庭结案率为85.22%,最低结案率比最高结案率相差25.45个百分点。
第一执行团队结案率为93.16%,第二执行团队结案率为97.24%,第三执行团队结案率为87.45%,第四执行团队结案率为91.20%,第五执行团队结案率为99.29%,执行裁决团队结案率为97.73%,最低执行结案率比最高执行结案率相差11.84个百分点。表明结案不均衡的现象仍在各审判、执行团队不同程度存在。
(四)卷宗未归档存量较大。截止到5月31日,我院应归档的诉讼案件全部归档,但是我院执行卷宗未归档709件,需执行局重点关注并一步加大归档力度。
(五)长期未结案件数存量较大。长期未结案件是省高院月通报的一项重点工作,截止到目前我院超两年未结案件存在4件,超一年未结案件存在12件,超半年未结案案件存在24件,年初要求各审判团队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结案,10月份之前诉讼旧存案件全部审结, 减少新积案件,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六)旧存案件存量较大。截止到6月30日,我院尚有旧存案件67件未结。其中,诉讼案件40件,执行案件27件。7月2日,白山中院已将《关于全面清理旧存未结案件的通知》下发至白山审管群,要求对旧存案件制定结案计划,中院将安排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七)信息化建设应用短板得到改善。我院借助吉林智慧法院平台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电子诉讼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1-6月份我院网上立案率(50%)66.26%,电子送达率(30%)86.79%,网上开庭率(5%)17.88%,证据交换率(5%)8.09%均已达标。在全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上电子送达率(30%)71.30%,在全国审判流程公开网上文书和笔录公开率(30%)65.56%,电子法院法律文书生成投入应用比(100%)全院为118.64%,新浪庭审直播率(30%)30.77%。上述各项指标在院领导的督导以及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全部达标,弥补了法官在互联网使用上存在的“空白”,六月份我院开展了无纸化庭审评庭活动,多措并举使我院在距离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进程上加快推进。
六、审判执行工作下一步建议
(一)进一步稳固审判效率。院领导全院结案率、结收比等省院重点工作月通报的指标一直加倍重视,院长、分管院长对数据每周一调度,审管办对全院的审判情况每周适时通报,进行指标预警,要求各审判执行团队及员额法官,特别是结案率排在后面的团队和个人抓紧结案,力争在近期提高结案率等7项指标。对法官进行面对面督导,结合承办法官的受理案件数和案件审结数由分管院长对员额法官进行约谈,要求其在对审结的案件提升质效,力争在近期内把拖欠的指标提升上来。
(二)进一步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继续组织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建立台账,逐案调度,建立未结案件结案计划,力争10月份之前旧存诉讼案件全部审结。对简易程序三个月未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未结案的案件,法官应主动申请院庭长监督,院庭长应对上述案件的未结原因,预计结案时间时时督导。
(三)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常态化加强案件收、结、存日常动态监测,及时研判,继续通过统计通报、调度督促、督导约谈等方式,推动执法办案各项工作落实。统一裁判尺度,强化社会功能作用。全面推广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应用,研究制定院庭长监督评价制度,努力提高监管率,建立院庭长监督管理评价长效机制,切实落实院庭长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及重大案件请示报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应紧紧围绕新收案件降低5%的目标,正视目前受疫情影响新收案件阶段性下降的态势,真正从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上入手,进一步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借助社会力量,加强行业调解,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强化府院联动,加强诉调对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建立立、审、执衔接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提高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缩短送达时间以减少实际审理期限,将工作关口前移,对于诉前调解未果的案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诉状,同时对无法直接送达的案件,收集准确的送达地址或摸清是否需要公告送达,避免因送达导致审限不足而转换审理程序,从而减少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数量。
(五)提高调撤率。贯彻调解优先理念,要求法官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结案作为处理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通过开展诉前调解等途径,积极构建全程、全员、全方位的调解格局;创新多种调节方法;将调解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专业化调解,加强与县妇联、交警大队、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实现对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无缝诉调对接;加强与律师联络工作,鼓励律师积极发挥专业知识参与纠纷化解。
(六)加大对旧存案件清理。我院现有旧存案件67件未结。其中,诉讼案件40件,执行案件27件。我院已经逐一案件排查了未结案件办理的进度、案件未结的原因、存在的困难,承办法官已经制定出了科学可行的结案措施及预计结案时间。7月31日前诉讼预计审结9件,执行执结1件,预计审执结10件;8月31日前诉讼预计审结2件,执行执结0件,预计审执结2件;无法确定结案时间55件。应按照中院要求加大旧存案件清理力度。
(七)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的统筹性、系统性、功能性、实用性,加强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所需的软硬件建设、功能研发及技术保障,真正满足法官实际应用所需。各审判团队要保持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网上的电子送达率、文书笔录公开率、新浪网上的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上网率、电子诉讼平台的电子送达、云会议、证据交换率,进一步加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法律文书投入应用比。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4 14:20:46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