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0月院领导办案情况简报
2018年1—10月,我院院领导受理各类案件160件,审执结120件,结案率为76.87%,人均受案32件。院领导共审结刑事案件14件,占比11.67%;民事案件47件,占比39.17%,司法制裁1件,占比0.839%;赔偿案件1件,占比0.839%。另外,执结执行案件57件,占比46.34%。院领导审结一审案件116件,再审案件4件。院领导承办重审案件31件,占比25.83%;第三季度以来,入额院领导更加注重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作用,对审判质效起到了明显的促进,并且院领导办案工作得到逐步加强,从院领导承办案件的范畴看,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数量有所提高,执行案件、再审案件比重有所增加,但受地区客观因素影响,仍然存在人均办案数量较少的问题。
一是落实上级法院办案机制。按照省高院工作要求,我院参照省高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公示表的样式,在本院网站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审判经验丰富,应带头承办发回重审、指令再审及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等“重点案件”,不仅有利于优化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更有利于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提高本院及全地区审判质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1-20 16: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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